学生学杂费缴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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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学生应缴学费实行按学期收取方式(新生除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7年秋季学期学生应缴学费金额=年专业学费+本学期修读课程学分学费(本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100元/学分)±以前年度学费结算金额。

    缴费金额请学生于2017年8月1日之后登陆财务处网站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用户名: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学生本人学号,登录后可修改)进行查询,如对预估修读课程学分(准确修读学分开学第3周确定)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

    2. 请同学们将查询到的应缴学杂费金额(成功办理助学贷款的,应缴金额为二者差额)提前存入与财务处收费系统关联的工行卡中,财务处于8月20日后对学杂费进行批量扣款。

    扣款期间,可登录财务处高级管理平台查询本人缴费情况。因卡号变更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请及时在校园卡圈存机上进行变更,以免耽误学费扣款,影响本人注册。

    3. 家庭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的同学请提前办理缓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交;成功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注册前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登记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杂费或未履行登记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未经注册者不能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

    注:1.修读课程学分不含重修学分,重修学分学费另行缴纳

    http://jwc.nji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2&wbnewsid=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