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学杂费缴纳通知》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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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一般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各高等学校可在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每学分的收费标准;专业学费为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生正常完成规定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学校此次对学杂费的调整导致部分学生仅一学期的学费就高达5000元甚至更高,违反了教育部的规定。


    知道该怎么办了么?